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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誉减值测试问题应该知道的事

 1、商誉减值测试中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界定应把握什么原则?

       对于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界定,管理层、评估专业人员应与注册会计师一起就商誉减值测试事项进行充分的沟通,达成一致意见。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十八条规定,资产组的认定,应当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在认定资产组时,应当考虑企业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如是按照生产线、业务种类还是按照地区或者区域等)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
从上述相关准则可以看出,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界定,比较关键的因素是考虑资产组能否独立产生现金流入,同时考虑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和对资产使用或处置的决策方式。
 
2、资产组与资产组组合有什么区别?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二条,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第二十条,资产组组合,是指由若干个资产组组成的最小资产组组合,包括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以及按合理方法分摊的总部资产部分。对于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资产组,如果按照合理方法分摊了部分总部资产,一般认定为资产组组合;对于被并购单位有很多业务模块(即若干资产组组成)但管理层对这些业务模块的生产经营活动方式和对资产的决策方式都是一体化管理的,可以认定为资产组组合。


3、企业什么情况下需要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四条,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按照相关准则的要求,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比如每个季度末),都应当判断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只要存在减值迹象,就应该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前,应先对不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4、并购完成后,如果管理层对收购的业务在集团内进行了调整,原被收购的公司不复存在或者被收购的业务已经调整到其他公司,其商誉是否可以直接减值为零?

       并购完成后,如果管理层对收购的业务在集团内部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可能导致原有商誉对应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已经不在原来被收购公司内。只要该业务的资产组存在,不论它是以子公司名义存在,或是以孙公司名义存在,或者根本就不是以独立的法人主体存在,都不会影响该业务的资产组相关商誉的存续。因此,不能简单的将商誉减值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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