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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征期日历&财税新规!
阳光明媚,春暖花开!3月征期开始啦!小编为您准备好了征期日历,请您合理安排时间,按时申报!

1日-15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资源税、个人所得税、代收代缴车船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1日-31日
查账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或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采用核定征收方式,收入发生变化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缴纳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缴费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按季缴纳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的缴费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申报缴纳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关联业务往来申报。
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2022年度车船税。按次申报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排污权出让收入、水土保持补偿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收入)、土地闲置费。申报缴纳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
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缴纳及补缴;灵活就业人员两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及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补缴及新增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缴纳。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3月新规
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开始
3月1日至6月30日,符合相关规定的居民个人需要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为提升纳税人的办税效率和申报体验,今年税务部门新提供预约办税服务。需要在3月1日至3月15日间办理年度汇算申报的纳税人,可在2月16日至3月15日每天的早6点至晚22点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3月16日以后,无需预约即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直接办理。
提高登记注册便利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3月1日起施行,将公司、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进行统一规范,提高登记注册便利度。
扩大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
银保监会发出通知,自3月1日起,将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地区扩大至北京、沈阳、长春、上海、武汉、广州、重庆、成都、青岛、深圳十地,同时将试点机构扩大至工银理财等十家公司。
不得利用算法刷量控评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3月1日起施行,明确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不得利用算法操纵榜单、控制热搜,实施影响网络舆论的行为。
优化跨境电商 零售进口商品清单
财政部等8部门发布公告,自3月1日起,优化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增加滑雪用具、家用洗碟机、番茄汁等29项近年来消费需求旺盛的商品。
惩治养老领域 非法集资犯罪
新修改的非法集资刑事司法解释3月1日起施行,增加“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情形,为依法惩治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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