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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嘉会计事务所—验资适用

       1、 申请设立(开业)登记;
2、 出资者分期缴纳注册资本;
3、 企业新设合并、分立或企业改制时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
4、 出资者(包括原出资者和新出资者)新股入资本,增加实收资本(股本);
5、 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转为实收资本(股本);
6、 债权转为股权;
7、 被审验单位因合并增加实收资本(股本);
8、 因吸收合并、派生分立、注销股份等减少实收资本(股本);
9、 整体改制,包括由非公司制改为公司制企业、内外资企业互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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