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耕地占用税纳税期限

      

耕地占用税纳税期限: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八号)第十条

版权所有 © 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华航社区深南中路3006号佳和华强大厦B座28层08-11房、27层01房 粤ICP备202105088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