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设立(开业)登记; 2、 出资者分期缴纳注册资本; 3、 企业新设合并、分立或企业改制时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 4、 出资者(包括原出资者和新出资者)新股入资本,增加实收资本(股本); 5、 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转为实收资本(股本); 6、 债权转为股权; 7、 被审验单位因合并增加实收资本(股本); 8、 因吸收合并、派生分立、注销股份等减少实收资本(股本); 9、 整体改制,包括由非公司制改为公司制企业、内外资企业互转。 |
1、 申请设立(开业)登记; 2、 出资者分期缴纳注册资本; 3、 企业新设合并、分立或企业改制时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 4、 出资者(包括原出资者和新出资者)新股入资本,增加实收资本(股本); 5、 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转为实收资本(股本); 6、 债权转为股权; 7、 被审验单位因合并增加实收资本(股本); 8、 因吸收合并、派生分立、注销股份等减少实收资本(股本); 9、 整体改制,包括由非公司制改为公司制企业、内外资企业互转。 |